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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中医医院关于执行陕西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免疫三氧血回输治疗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治理的价格公示
发布时间:2024-12-26    作者:宝鸡市中医医院  阅读量:2306

       按照宝鸡市医疗保障局转发《陕西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免疫三氧血回输治疗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治理的通知》(宝医保发〔2024〕113号)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我院将于2024年12月27日起执行,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治理范围:
       根据陕西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免疫三氧血回输治疗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治理的通知》(陕医保函〔2024〕225号)要求,修订“血液光量子自体血回输治疗”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内涵,废止“免疫三氧血回输治疗”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附件:医疗服务价格规范治理明细表

宝鸡市中医医院
2024年12月26日

附件

医疗服务价格规范治理明细表

序号

财务 分类

 

编码

 

项目名称

计价 单位

最高限价

 

项目内涵

除外 内容

 

说明

本次修订情况

三级

二级

一级

 

1

 

E

 

310800011

血液光量子自体血回输治疗

50

40

32

通过采集自身血,利用光学技术和 量子技术处理后的血液,回输患者 体内,增强人体自我修复功能。所价格涵盖消毒、采血或血制品准备、照射、输氧、回输等步骤所需的人力资源和基本物质资源消耗。

 

 

 

修订项目内涵

2

E

310800011a

免疫三氧血回输治疗

270

215

170

 

 

 

废止该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