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是: |
根据陕西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新增修订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陕医保发〔2024〕13号)和宝鸡市医疗保障局《转发陕西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新增修订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宝医保发〔2024〕46 号)文件规定,我院于2024年6月1日起调整部分新增修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一、新增“取卵术”等16项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详见附件1);修订完善“机械辅助排痰”等6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详见附件2);废止 “B超下采卵术”等17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详见附件3)。
二、本次新增的16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医保支付政策按丙类执行,修订的6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医保支付政策按原规定执行。
现将新增修订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予以公示。
附件:1.宝鸡市医疗保障局转发陕西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新增修订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
2.陕西省新增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3.陕西省修订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4.陕西省废止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宝鸡市中医医院
2024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