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是: |
根据省医保局《关于新增修订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陕医保发[2023]33号)和市医保局《转发陕西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新增修订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宝医保发[2023]97号)的规定,以合理成本为基础,综合考虑同类项目比价关系、患者负担等因素,经报市医保局备案审核,现将新增自主定价医疗服务项目“肺炎支原体抗原检测”收费标准予以公示。
编码 |
项目 |
项目内涵 |
除外 |
说明 |
计价 |
执行 |
250403092 |
肺炎支原体抗原检测 |
样本采集、签收、处理,检测样本,审核结果,录入实验室信息系统或人工登记,发送报告;按规定处理废弃物;接受临床相关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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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自主定价,试行2年 |
次 |
70 |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8日至2023年12月21日,如有疑问请与审计科联系,联系电话3662858、3886035。
2023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