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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职工、居民大病报销政策、贫困户政策
发布时间:2020-10-26    作者:宝鸡市中医医院  阅读量:12690

城乡居民大病政策

 

基本医保报销后剩余合规费用
报销比例
一般人员
6种特殊人群
一般人员
6中特殊人群
1万-3万以下
0.5-3万以下
60%
65%
3万-10万以下
3-10万以下
70%
75%
10万以上
10万以上
75%
80%

注:1、剩余合规费用按表中所述分段报销,基本医保和大病年度累计封顶30万元(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不设报销封顶线)。

       2、单次住院未达到大病报销标准的,年内2次或多次住院累计自付费用达到大病报销起付线标准的,实行即时累计结算,分段按比例报销。

 

 

城镇职工大病政策

单次或一个年度内累计报销13万以上部分,报销比例90%。经大病报销后个人负担仍超过1万,将在次年第一季度再按下面比列进行报销。

 

剩余合规费用
报销比例
1万-5万以下
60%
5万-10万以下
70%
10万以上
90%

注:1、剩余合规费用按表中所述分段报销,基本医保和大病年度累计封顶30万元。

       2、当年年底入院,次年第一季度内出院死亡的患者,纳入当年职工互助基金累计支付范围。

 

 

贫困户报销政策

 

1、住院免收住院押金。

2、自付费用不超过8%。

3、报销比例72%(符合转诊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