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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保障人民群众获得高质量、有效率、能负担的缺牙修复服务,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促进口腔种植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宝鸡市医保局《转发陕西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实施口腔种植医疗服务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宝医保发[2023]24号)文件精神,我院于3月15日零时起执行规范后的口腔种植医疗服务价格。现将省医保局《关于规范实施口腔种植医疗服务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陕医保函[2023]47号)和市医保局《转发陕西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实施口腔种植医疗服务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宝医保发[2023]24号)文件予以公示。
2022年3月15日